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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刀切”防范“人情保” 青海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欢

  齐齐哈尔新闻网西宁12月24日电 (李隽 马钰)24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对家庭财产认定、家庭收入豁免、供养费用核算、救助人员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要求避免“一刀切”、防范“人情保”等问题发生。

  据悉,青海省着力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应保尽保”工作,细化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政策措施,推进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资料图为工作人员正在核准救助对象基本资料。李隽 摄

  《通知》重点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财产等概念和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对家庭收入豁免、供养费用核算等情形进行明确。

  该省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定方面,提出要综合考虑家庭成员关系、长期共同居住等因素,不得仅以是否在同一户口作为判断依据;在家庭财产认定方面,青海提出应综合考量财产实际价值、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和生产资料、能否及时变现等因素,避免各种形式的“一刀切”问题发生。

  在家庭收入豁免方面,青海省规定对需要照护家中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学龄前儿童等特殊情形的,可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或当事人的非固定就业收入;在供养费用核算方面,明确成年无业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保”时,只核算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本人获得的供养费用,并将低保边缘家庭中被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纳入“单人保”覆盖范围。

  围绕救助人员加强动态管理,《通知》明确,将充分发挥“大数据 铁脚板”作用,对纳入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自其纳入之日起每半年系统自动发起核对,并安排工作人员按比例抽查核查,精准核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及财产。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救助备案机制,切实防范“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发生。

  围绕优化审核确认程序,青海省提出积极推行特困、低保、低边等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工作“多合一”,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全网共享”。(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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