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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5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叶攀

  齐齐哈尔新闻网4月1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7日消息,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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