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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招开维权发布会
当天的维权发布会上,张咪律师王军、王立岩出示相关证据并阐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他表示:“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必经三个法定步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在张咪事件中,公安机关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就表示——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张咪不存在举报人声称的诈骗行为。”
张咪透露,这两年来自己度日如年,父亲为此多次住院抢救,女儿更是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警方做出“不予立案”的结论,终于在法律上还了自己的清白。
“在歌坛二十多年,无数次的跌倒,这次让我最痛。每个人都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可以在毁害他人的基础上。”就“举报人”的名誉侵权行为,张咪表示已于2011年12月8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通过各主要媒体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50万元,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