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拿到《结婚证》半年后,苏晴第三次怀孕。就在薛志成高兴得手舞足蹈时,从医院传来一条坏消息:由于胎位出现异常,必须中止妊娠,否则无论对孩子还是对孕妇都十分危险。不得已,苏晴只好堕胎。
“老公,别的女人生孩子都畅通无阻,为什么轮到我总是不顺呢?”苏晴认为上海的风水不好,要求回到广州工作,夫妻团聚既可互相照顾,也利于养胎、保胎。
在苏晴的一再坚持下,薛志成同意妻子回到羊城工作。
苏晴第4次怀孕后,这份喜悦便被B超给浇灭:她仍然怀的是女孩。为了实现丈夫求子心切的愿意,她委屈求全,只好再次走上手术台。
多次流产严重影响苏晴的身体健康。但为了帮助丈夫拓展市场,苏晴决定回到她的老家江苏无锡,做起了薛志成公司在无锡市的代理商。在此期间,她一边打理业务,一边寻遍生男孩的民间“偏方”,仍未如愿。
第5次怀孕后,得知仍然是个女孩,苏晴绝望地对薛志成说:“老公啊,我咨询过妇产科专家,生男生女决定因素在丈夫身上。咱们认命吧,我实在伤不起啊!”
“不!我一定要生个儿子,否则死不瞑目。”薛志成扑嗵一声双腿跪在苏晴面前,声泪俱下地哀求她:“薛家不能断香火……”
在打掉第5个孩子后,苏晴的命运开始发生戏剧性转变。不久,广州公司突然停止向无锡供货,令苏晴的代理业务捉襟见肘。苏晴愤怒地打电话质问薛志成,但薛志成支支吾吾、语焉不祥。
苏晴赶到广州质问薛志成,薛志成开始摊牌了:“既然你不能给我生儿子,咱俩就分手吧。”
犹如晴天噼雷,苏晴给震蒙了,半晌才缓过神来:“你把我当成生育工具?”薛志成轻蔑一笑:“我喜欢男孩天经地义。如果你现在就能给我生个儿子,我立马赏给你60万现金。”苏晴看着老公不屑神色,第一次发现丈夫的面孔是如此陌生。
被逼无奈中,苏晴一纸诉状将薛志成告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但苏晴万万没有想到,薛志成的代理律师竟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苏晴和薛志成根本没有登记结婚,他俩手中的《结婚证》是伪造的。
与此同时,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关于薛志成婚姻状况的复函》材料显示:薛志成是一个早有家室的男人,他早就和妻子谭琼结婚,并育有一女。
“天啊,薛志成的演技太高了!”直到这时,被隐瞒了多年的秘密才浮出水面。当真相被揭开的那一刻,苏晴羞愤难当,差点儿晕倒在法庭上。直到为其怀孕5次后,苏晴才知道丈夫就是一个P,薛志成不仅是个大骗子,而且还是一个P图高手,所有的结婚材料,都是他一手伪造的。
“我要送你进大牢!”回想起这些年不堪回首的受骗经历,苏晴觉得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一个陷阱。她毅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薛志成重婚罪,并索赔精神损失费300万元。
苏晴在诉状中写道:“薛志成看中我高学历、高素质,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图谋借腹生子,让我5次失去做母亲的机会,他应该在监狱里替堕胎的孩子赎罪。”
苏晴还爆出勐料:为了拿到《准生证》,薛志成还伪造了计生委、居委会、街道办共3枚假印章。
面对苏晴的指控,薛志成矢口否认重婚,只承认和苏晴是“性伴侣”。
法院对此桉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查明:大量医院和街道社区的证据证实,苏晴自诉的情况与事实基本一致。薛志成辩称“结婚证”上的照片是电脑合成照,但司法鉴定证实照片为真,《结婚证》和《准生证》均系薛志成伪造。
法院认为,苏晴因怀孕多次生产和人工流产手术以及申办生育手续期间,薛志成均以苏晴丈夫的名义签署或出具相关文书,充分证明薛志成对外宣称并承认与苏晴是夫妻关系。鉴于薛志成认罪,并在审理期间主动交纳20万元补偿给苏晴,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重婚罪判处薛志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判缓刑太便宜他了”。宣判后,苏晴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