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旧很清楚地记得我十四岁的生日。
那天早上,我被我妈王冬梅从睡梦里摇醒。我睁开眼,看见她眼睛发红,一头乱发,嘴唇干裂,那件过了时的红毛衣紧绷在她圆滚滚的身子上,让她看起来充满了杀气。
她把我的秋衣和毛衣扔过来,然后说,徐小龙你听好了,你爸昨天晚上又没回来。和那个骚货在八一宾馆开房呢。现在那俩人还在203号房里。你赶紧起来,和我一起捉奸去。
我一言不发,一件一件地套上秋衣毛衣外套。穿衣服的时候,王冬梅盯着我说,你怎么光着身子睡觉。真恶心。
我没说话,从床上跳下来。饭也没吃一口,就跟着她出了门。
我是从两个月前开始光膀子睡觉的。不光因为光着身子睡觉舒服,更是因为我听人说这样有助于新陈代谢,能使肌肉不受阻拦,自由的生长。我十四了,刚过一米六的个子,一百斤。人看着像个小鸡仔子。我挺自卑。
我妈个子不高,我爸却英俊挺拔。可我偏偏像了我妈。我总觉得正是因为这样,我爸才不怎么待见我。他对冯曼语的儿子都比对我好。
冯曼语就是那个骚货。
当然这想法我不能跟任何人说。每次我妈和外人说起我的长相个头,总还会一脸得意地说,小龙像我们家这头的人,秀气。
二十年前我妈确实挺秀气的。在和我爸的结婚照里,她身形苗条,一脸娇羞,小鸟依人地靠在她英姿飒爽的军人丈夫身边。看起来是如此的清秀可人。怎能想到不过十几年的光景,她就彻底地放弃了自己,人发了胖,也不爱收拾打扮。经常顶着鸡窝头,任由她那没有胸罩束缚的两个奶子垂在肚皮上,和她一样,失望哀怨,垂头丧气。她经常把隔夜的剩菜和米饭一起倒进一个搪瓷大碗里搅匀了,然后打开电视,一边吃着油腻腻的剩菜,一面对着电视里婆媳大战的剧集叹气。
她的背影越来越松,越来越肥。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
八一宾馆在城北,离我家有十几站路。这在B城里也算是很远的距离了。王冬梅走在我前头,我们俩一路穿过大院门口的菜市场朝公车站走去。北方的晨风还是不饶人的。像是干而快的刀子,一刀一刀,割的我难受。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她的嗔笑,她说,小龙,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也不戴个帽子?
我看了看手腕上的破表,七点十五。菜市场上已经有几个菜贩拾掇起摊铺来。王冬梅路过一个卖萝卜的摊位时突然停了下来。她买了一个粗粗肥肥的白萝卜,让我抱着。
我以为她要拿这萝卜当凶器,谁知道她却说,你脚臭,把白萝卜煮烂,用那水泡脚,可以治脚气。
没几个人等公车。晃悠而来的破旧五路车也是空空荡荡的。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突然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