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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
控辩双方法庭上5小时“交锋”,将择期宣判
12月12日下午3点至晚上8点,“与儿童相撞离开遇阻老人猝死案”在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原告三人,离世老人的妻子刘女士和两位女儿均到场,并有两位律师;被告方孙女士的两位律师和物业公司的一名法务人员到场,同时还有两名保安和两名涉事小区业主作为证人。令人意外的是,作为被告人之一的孙女士没有出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天历时5个小时的庭审过程,控辩双方进行激烈“交锋”。争议焦点主要有4个方面:1、孙女士的劝阻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孙女士的劝阻行为与老人死亡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3、孙女士是否有侵害老人的主观过错;4、孙女士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
除了涉及孙女士外,涉事小区物业公司也牵扯在内。原告在此前的诉状中表示,事发区域小区南门为该小区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必经通道,物业公司应保证行人及非机动车辆正常通行。事发时,小区南门区域被在此休闲的众多人员严重堵塞,其委派的小区保安无人制止,导致小区居民正常通行受阻,导致老人郭某与小孩发生碰擦并发生争执后不治身亡。被告物业公司应担负对小区管理不善的责任。
从下午3点至晚上8点,控辩双方法庭上进行了5个小时“交锋”,最终,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