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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5岁男童幼儿园午睡时猝死 尸检为急性肺水肿 谁该承担责任?(3)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那还需要该老师的过错程度: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我们来看侵权法的这条规定,首先是用人单位承担,为什么呢?因为大的机构它很难跑路啊,假设员工直接跑路了,你根本不好找她,这是一方面,其次是机构会比较有钱,不需要担心赔偿的问题,如果是员工的话,那么很可能负担不起这一大笔的赔偿,所以综合考虑是由机构先赔偿,剩下扯皮的事由机构自己和员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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