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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1月至7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约44亿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欢

  齐齐哈尔新闻网西宁9月13日电(刘洋)记者13日从青海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税务部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7月,青海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4.24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是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在各个行业中占比最高。

图为青海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税务部门专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洋 摄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袁继军介绍,2023年以来,青海全省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涉税事项占比达92.67%,“足不出户”办税成为常态,在办税服务场所,现场办理单笔业务的平均时长仅需4分钟。通过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渠道,精准推送相关政策47万余户次,解答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咨询14.9万余户次。推出税费管家个性化服务,为服务全省12.5万户企业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有力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青海全省累计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1.08亿元。与之对应的是,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量从2018年的78.66万吨下降到2022年的40.9万吨,降幅达48%。今年1月至7月,青海全省共减免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4.61万辆次,免征税款700万元,全省95户次纳税人享受低丰度油气田、衰竭期矿山、共伴生矿、尾矿等资源税优惠6000万元。

  袁继军介绍,今年以来,青海省税务局先后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3大类12项行动措施,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将于9月底前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持续优化与工商联沟通协作机制,制定《进一步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出台20条举措着力优化税费服务,并拓展建立民营企业分级分类直联点,重点支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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