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张子怡
中新社上海3月27日电(记者 陈静)27日正在此间举行的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5日起施行。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
根据条例,上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上海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资源要素协同配置、产业结构协同优化、固体废物协同治理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研发,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总结实践成效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提出若干具体举措,包括: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支持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倡导办公场所设立办公设备共享区,倡导饮品经营者为自带杯具的消费者提供优惠,倡导旅馆经营者提供续充型洗洁用品,鼓励校园旧书分享等。
针对当前上海固体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状况,条例一方面从整体上提出建立固体废物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分类回收体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推进固体废物近零填埋等要求;另一方面,在探索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回收制度、探索完善危险废物区域化集中收集模式、推进建筑垃圾全面资源化利用、支持产业园区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从构建无废城市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角度,条例还明确了配套的保障、监督措施,包括:深化机制创新,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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