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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我招了个上门女婿,山里的穷小子。也有工人愿意娶我的,可他们谁也不想当低人一等的上门婿。
山里的穷小子,老实能干,执拗木纳。但老娘喜欢,因为有人担负了农活,我喜欢吗?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需要他撑门拄户。
婚后我先后生了两个男孩,平日我上班,业余时间参加戏曲演出,他种田,没事就打牌,我们除了孩子,说不上几句话。所幸,两个妹妹嫁了人,小妹也参加了工作。
我唱的戏越来越好,能下乡唱挣些外块,跟我搭帮的男同事常常要排练到半夜,风言风语便出来了。
那晚,我们正对戏,我丈夫从村里赶来,拉长个脸二话不说,拳头就挥了过来。
家暴的频率随着我演出次数增多而频繁,为了孩子我忍了又忍,为了不让他疑心,我推掉很多演出,但我和他更没话说,我想我要不去唱戏,怕是要憋出病来的。
那年春节前厂里要排戏,我连着几晚都演练到很晚,就住厂里没回家。他又一次气势汹汹赶来,一巴掌把我扇翻在地,骑在我身上用拳头照脸上打,把我的脸打肿了,眼晴也打出了血,肋骨打断了两根。
他扬言要是再去唱戏,就毁我的容,让我没法出去野。
我在家休息了半年才能去上班,他说你不唱戏,我们就好好过,我说我们离婚吧。
老娘说,过日子都那样,不让唱你就别唱,咱村还没有离婚的呢,你可别丢人。
妹妹说,为了孩子,忍忍吧,男人都一个样,离了婚你咋过?
我忍不了,不能自由的生活,处处都像带了枷锁,让人感觉没有活着的意义。
30岁,我们离婚了,作为离婚条件,我在临村给他下了户出钱盖了房,小儿子跟他。